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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8人)

2021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8人)

海盐人事人才网 | 2021-08-06

即时招聘

海盐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1-08-05 | 阅读 193

根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实际,报请县委编办同意,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海盐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8名,其中文职辅警4名,勤务辅警54名。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等内容详见《海盐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不得有纹身,不得有口吃,不得是色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有海盐户籍或在海盐县内有固定居所,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文职辅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前五项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

①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②持有A1驾驶证报考勤务辅警类各岗位的人员;

③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综合成绩内加入相应分值

1.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曾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四有士兵等同等荣誉称号的,加2分。

2.报考勤务辅警类各岗位的人员,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加2分;有持有《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的,加2分;持有国家认证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加2分。

3.报考勤务辅警3的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加3分;报考勤务辅警4的人员,持有无人机操作资格证书的,加3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酒后驾车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待遇保障

实行3个月试用期,经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人均约为9.4万/年(含“五险一金”),今后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具体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实绩、考核情况以及划定分类分级系数确定。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体能测试、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海盐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的彩色清晰照片,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8月20日17:30前发送至1528473525@qq.com,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第6项规定的放宽条件人员,需发送A1驾驶证或退伍士兵证等证件照片。体能测试当天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资格初审: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初审结果将在8月23日17:3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

3.咨询电话:咨询报考相关事宜请拨打15105732929;咨询报考岗位具体从事工作内容等事宜的,请拨打附件1内对应岗位咨询电话;咨询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