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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名)

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名)

平安苏尼特 | 2021-08-24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可将岗位调整至其他岗位。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专业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3.笔试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古文和国家通用文字两种试卷,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文字试卷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试卷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均可递补一次。

5.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总成绩在平安苏尼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对照报名时年龄标准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原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的人员,以及处于妊娠期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普通岗位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面试,也可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须在报名时选择),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在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未达到平均成绩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具有聘用资格。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条件确定的,采取加试方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平安苏尼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苏尼特左旗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通过可申请复检一次。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公安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

(八)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苏尼特左旗微平台、平安苏尼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带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