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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名)

2021年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名)

深州市公安局 | 2021-08-27

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衡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衡政规【2017】8号)规定,因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委托深州市深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及资格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岗70名(男性63名、女性7名)。

四、工资待遇

按照深州市政府制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相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1680元/月;试用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2520元/月,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深州及周边县市区户籍;

5、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男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5.0及以上;

7、年龄在32周岁以内(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8、复退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搏击、狙击、搜排爆等专业人才优先录用;

9、复退军人档案转入退役军人事务局之前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待档案转入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复退军人报名时间可延长至笔试前;

10、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