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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北海市公安局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28人)

2021广西北海市公安局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28人)

北海人才网 | 2021-09-07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事业心强;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2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二须为20周岁以上(即1985年9月13日至2001年9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四须为21周岁以上(即1985年9月13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4.高中(含)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报考岗位二须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岗位四须本科(含)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5cm(含)以上;

6.报考岗位一、岗位二须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岗位一、岗位三、岗位五限男性,岗位二、岗位四限女性,岗位六男女不限。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理论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

北海市公安局海防管理支队(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72号)。

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及人数》表。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含)以上学历,还需提交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及赴台陆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选定岗位后,如实填写《北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