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潍坊滨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滨海区公安机关、交警大队管理使用,在其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详见附件1《潍坊滨海区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及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部分内勤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详见附件1备注)。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为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雇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现为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9月29日16:00
2.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①《潍坊滨海区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并打印后签字;
②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告;
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21年9月29日16:00前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fbhrcfzjt@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及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报名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在进入面试范围后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6:00
收到报名材料后,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