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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酒泉敦煌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6名)

2021年甘肃酒泉敦煌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6名)

为加强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敦煌市政府核定的名额内,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敦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16名(男性13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和职责

招聘的敦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均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市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主要职责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辅助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并服从岗位调配;

5.具有敦煌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敦煌市;

6.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2003年10月11日以前出生)以上、28周岁(1993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文身及明显疤痕,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9.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强制戒毒及正在接受调查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⑶已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⑷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⑸家庭成员或者直系亲属曾因违法犯罪被行政处罚、判刑或强制戒毒的;

⑹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⑺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敦煌市飞天南路266号敦煌市公安局一楼南侧大厅。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敦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大专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一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5.复退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原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报名时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身高、体型、身体外观、有无文身及肢体功能障碍等进行初步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