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5 年10月至 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本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本人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站(网址:http://www.tj-nhr.cn)和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bfrlzp)查询,详见附件1《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24 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6:00进行确认缴费(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于11月3日9:00起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如岗位(代码)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代码)招聘计划数,须满足开考比例要求不低于2:1。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