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受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北京中智国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围场县户籍或生源地(截止2021年10月04日,需具有围场县户籍,高校毕业生户口迁出尚未迁回的,需由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情况证明);
(三)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04日-2003年10月04日出生)
(四)大专或具有同等学历及以上,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五)身高:男性1.70米(含)以上,女性1.58米(含)以上;
(六)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七)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其他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十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毕业生,不能报考;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具体招聘职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一。
四、工资待遇
工资参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暂行标准》计发,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转正后巡特警岗位2820元/月,其他岗位2300元/月(其中包括绩效工资300元/月,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森林警察大队1007及1008岗只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险。
五、劳工合同
此次招聘人员聘期三年,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世恒劳务派遣公司 (围场县阳光帝景东门42号底商)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08日(星期五)- 10月10日(星期日)每日 9:00-12:00,14:00-17:00
3. 现场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现场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表》,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完成《个人报名信息表》填写后,需接受身高、视力、有无纹身等的初步审核;
(4)接受证件审核,需接受审核的材料:
a.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 本人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d.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e.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缴费时间:现场缴费。通过报名审核后,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现场缴费, 备注报考人姓名,报名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不予退费。
5. 通过现场审核及成功缴费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 考生务必牢记:通过报名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全体考生,需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及笔试。现场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考试及面试期间务必保管好《准考证》,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 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简章、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