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织金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附件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身体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甘于奉献;
(二)年龄在18周岁(生于2003年10月30日以前)以上,30周岁(生于1991年10月30日以后)以下;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曾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七)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八)患有传染性、癫痫等不适应本岗位疾病的;
(九)有纹身和明显刀疤的;
(十)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一)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职解聘的;
(十二)现属织金县公安局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十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四)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织金公安)、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 11月18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 织金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报名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视为本人亲自报名,代报人须持有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并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3、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者缺考的,概不退费)。报名费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收。
4.报名所需资料:
(1)《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份,《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3),除签名(加按手印)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
(2)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当地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格式:JPG;照片像素:130*170;照片大小30KB);
(6)委托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加分相关证明;
(8)报考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安排。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消减计划招聘人数。但岗位报名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