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常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试卷语种一经确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作答,试卷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每个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后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达不到体能测试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继续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体能测试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体测结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在规定的体能测试时间范围内不能参加的考生,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4.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照同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到低的成绩递补。
(五)面试
1.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按照有关要求设立考官组。
6.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7.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七)体检
1.按照各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旗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具体实施。
2.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