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去向
招聘人员将安排在绍兴市消防支队机关、越城区消防大队、柯桥区消防大队、上虞区消防大队、诸暨市消防大队、嵊州市消防大队、新昌县消防大队、袍江新区消防大队,滨海新城消防大队工作,且均实行定向报考分配。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享受不低于绍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合同期内年收入不低于3.4万。住宿自行解决。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六、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4日。
2.报名方式:请填写附页文职人员报名表,报考意向栏内请务必填写所报考的单位及岗位,将此表发送到,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消防文职+本人姓名。此邮箱只接收简历,不回复咨询。
3.资格审核:网上已报名者请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请于2017年1月27号上午9:00—11:3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三方协议书、驾驶证的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到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楼二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100分制。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下午13点、考试地点人社大楼,考场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的能力,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人数,在笔试前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比例。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累加得出,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候选对象。如遇总分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