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我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审查重要合同、经济项目、合作协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
(三)接受委托代理案件;
(四)为处置尚未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五)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
(六)应邀参与专题交流或提供培训;
(七)承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受聘条件
(一)能积极参与公安工作,愿为法治公安建设贡献力量;
(二)经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三)办公所在地位于沈阳市城区范围内或在沈阳市城区设立办事机构;
(四)拥有执业律师25人及以上;
(五)在业界有良好信誉,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实践经验,能够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及其他非诉领域承担法律咨询和承担委托代理。
三、应聘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从业律师数量、办公场所、资质奖励等情况;
(三)法律服务团队情况,重点介绍为我厅提供法律服务团队的律师基本情况,如团队主要成员的个人履历,擅长领域、经典案例、个人荣誉等;
(四)顾问服务方案和相关工作建议。
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评审
我厅将对应聘单位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综合考虑应聘单位的资质、业界影响、业务情况以及顾问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入选单位聘用期为一年,颁发聘任资质。
联系人:吕警官
联系电话:024—86992316
邮箱:121289196@qq.com
辽宁省公安厅
2021年12月21日
原标题:关于辽宁省公安厅公开选聘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XV_81r2oBnmFcS9o076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