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临澧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共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年满18周岁;
4.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5.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2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一楼东大厅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下载填写《临澧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证件照2张、毕业证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由县公安局和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
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确实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14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等。总分为100分。
3.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后一天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面试公告》。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2.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即:30岁(含)以下为男子1000米跑≤4′25″,女子800米跑≤4′20″;31岁(含)以上为男子1000米跑≤4′35″,女子800米跑≤4′30″。
3.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