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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夏津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夏津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8月25日
集合地点:夏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检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是否符合体检标准的明确结论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每人374元(自备零钱)。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作主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分组(现场张贴)列队,关闭手机,交本组工作人员保管。
2、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身份证。
3、发放已注明编号的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本组工作人员除外)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8、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9、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招聘单位和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录用。
10、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2018年夏津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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