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蒙自市公安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为蒙自市公安局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主要从事治安管理、巡逻防控等工作。本次招聘共63人,扫码查看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3500元经费标准保障,加班视情况给予补助。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至45周岁(1977年2月至2004年2月之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7.从蒙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申请离职不满一年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蒙自市公安局政治处A413室(蒙自市天马路西延长线)。
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蒙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