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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招警考试: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5人公告

2018浙江招警考试: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5人公告

区人力社保局 | 2017-12-29

(五)面试

1、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能测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须知等事项,于2018年1月25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

3、参加面试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经核对无误进入考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也可当晚21时后登录“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查询。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或有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下同)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体检须知等事项,于2018年1月30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地点另时通知。

3、参加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参加体检。

4、体检标准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7、入围体检的人员放弃体检,或有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复检人员待复检结果出来后另行公布)及有关事项于2018年2月4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

3、考察按《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或考察中有疑问且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则相应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汇总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落实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就餐费用自理。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聘用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2月26日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有此情况不再实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