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38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吴忠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6日至2004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对于岗位中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
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且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具体市、县(区)户籍条件(2022年2月26日前取得);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父母及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开除、辞(劝)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和“平安吴忠”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后续体测、笔试、面试公告均通过上述渠道发布,请应聘者留意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2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报名程序。应聘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信息必须与个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应聘者应按本公告及所应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者本人的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应与所应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请勿报名。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按要求更正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未提交报名表的应聘者,不再补报。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在应聘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后1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不允许更改应聘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17时前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五)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的内容和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共设三项: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2.女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体能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只判定是否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