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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漳州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人公告

2018福建漳州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人公告

(二)考试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1.理论考试(100分)

方式:笔试(闭卷考试)。

内容:基本法律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党的十九大主要精神等。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应聘勤务辅警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参加人数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实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合格”≥265厘米)、男子1000米(当场测试1次,“合格”≤4′25″),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一个项目不合格者,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由县公安局会同相关单位(部门)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采取问答方式了解专业技能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需要,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当场告知。

(三)面试

面试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采取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当场告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由东山县公安局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东山县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政审

具体由东山县公安局根据本方案第三点(招聘条件)第(二)项(考察政审要求)内容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提交的《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由辖区公安机关核签意见,结果为“政审合格”或“政审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