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五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近一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1份;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1份;
7.可放宽资格条件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