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2.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名时选择服从调配的,所报岗位招录额满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可调配到其他空缺岗位招录。
3.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4.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4月2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5.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及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6.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会通过网站公告或专人联系应聘者相关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料审核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环节分为笔试以及计算机上机操作。
1.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知应会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公安机关有关保密规定、计算机办公的基本常识;辅助执法需掌握的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等。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理论测试的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上机操作。计算机上机操作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office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网络安全行为规范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及计算机上机操作合计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70%+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3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男子纵跳摸高、女子仰卧起坐,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体能测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六)总成绩计算及加分办法
普通类(勤务、文职)辅警岗位按照总成绩计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达标,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巡警大队中的特警类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按照总成绩计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拟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光、视力),并进行毒检。其中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根据实际,研究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信宜市公安局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者,取消招聘资格,再依次等额替补。
(九)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安排到我市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工作,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及格将解除聘用。录用后,如违反有关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综合能力测试、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经我局研究决定后,相应职位可以按照考试岗位的所需条件择优递补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