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审核状态。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笔试:初步定于5月中下旬进行,先进行体能测试,后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情况及场次详见考试前公告。
(二)体能测试
1.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纵跳摸高 | ≥260厘米 | |
10米×4往返跑 | ≤14〞9 | ≤15〞2 |
1000米跑 | ≤4'55〞 | ≤5'05〞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10米×4往返跑 | ≤15〞9 | ≤16〞2 |
800米跑 | ≤4'50〞 | ≤5'00〞 |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测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测承诺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无法确认学历的,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4.退役军人具备士官及以上军衔、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条件的;烈士子女的,免考笔试及体能测试,直接参加政审考察及后续环节。
5.申请免考笔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申请体能测试三项内容中过两项视为达标的报考人员,须测试当天携带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当天复审不合格的,均按公告中笔试和体测的标准执行。
6.体能测试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体能测试规则依据《梧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规则及注意事项》执行(见附件3)。
(三)笔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2.考试题型和范围。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1分)、简答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纪律要求、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2)。
3.笔试采取现场做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60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成绩于入围公告中一并公布。
(四)成绩运用
1.体能测试、笔试均合格即为考试合格。
2.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体能测试、笔试)在当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如在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书面向招聘部门提出申请免予测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准。
五、政审、体检、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面试
各职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当考试合格人员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告知参考人员。
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各岗位工作特点考察考生的动机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不计分数,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