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宿州市公安局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岗警务辅助人员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基本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26日后出生);
4.退伍军人(埇桥区分局2名女性岗位不要求退伍军人,但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5.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需有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区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7.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肢体功能障碍;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022年宿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曾因个人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或者解聘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
8.现役军人或被开除军籍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曾在宿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1.本人参加经商办企业的;
12.本人已就业未办理离职手续的;
1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4.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5.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报名现场实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密接自查码”“三码”联查。只有提供健康码、考前14天内行程码“绿码”(报名前7天内不可离市)、密接自查码均正常人员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