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8名劳务派遣专职护边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专职护边员208名。(见附件1)
二、招聘性质
在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指导下,采用劳务公司派遣制用工方式,专门从事护边员及相关辅助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户籍为丹东地区常住人口,男性和女性,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户籍为宽甸县常住人口、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含)以上;
3.年龄18-40周岁(1982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宽甸县户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前科;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自愿从事专职护边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9.优先录取符合上述条件的海军、海警、边防部队等其他军兵种退役复员战士;
10.从事过专职护边员岗位离职未满1年者不予报考。
(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录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09:00-5月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①搜索网址(http://dd110.dandong.gov.cn)进入“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页面,进入报名系统;②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③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④报考人员报名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及时关注平台通知,第一时间扫码进入报考岗位微信群,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415-2159028 18941500425 苏女士
13841556619 张先生
受理时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丹东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应聘,不得担任企业法人或兼职。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网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专职护边员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护边员报名表》(见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2份,按要求真实填写相关内容;
2.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