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要,兰溪市公安局拟招聘新闻采编人员1名。
招聘岗位:
新闻采编人员(摄影摄像方向)(1名)
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
二、会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能独立完成工作所涉及的摄影问题,会熟练使用photoshop、after effects、premiere等图片、视频编辑软件;
三、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良好的创意构思能力,熟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工具;
五、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摄影从业经验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招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持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摄影摄像作品等材料到兰溪市公安局(兰江街道振兴路1167号803办公室)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兰溪市公安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组织笔试、面试。
招聘时间
9月18日至10月9日
福利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新闻采编人员年收入约4.5万元(含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险等);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程警官
邮箱:
原标题:兰溪市公安局招聘启事
兰溪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