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退役士兵加5分。
3.获得自治区优秀巡控队员奖励或年度考核优秀的乌鲁木齐市基层巡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加5分。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附件3)毕业生加5分。
5.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应聘人员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2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4)。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4.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截至2022年4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基层巡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证明材料(由各区<县>委政法委出具)。
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面试结果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能测评部门: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2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5)。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政审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