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5月8日、5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受立案中心(李渔路532号)。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无法提供高中毕业证书的报名者,须提交原高中毕业学校资质材料。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齐全报名所需资料。
(1)携带《江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驾驶证原件、复印件2份,退役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2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提供见义勇为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本人个人征信2份(截止时期至最近);
(5)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经历等资质材料及复印件2份;
(7)提交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现场填报)。
(二)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三)测试
普通文职、勤务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巡特警PTU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综合分,符合达标要求即入围笔试。
1、体能测试
A:普通文职、勤务岗位
男子:俯卧撑、1000米,每项100分,满分200分;
女子:仰卧起坐, 800米,每项100分,满分2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标要求:各项均35分(含)以上。
B:巡特警PTU岗位
立定跳远、4*10、俯卧撑、1500米,100米,每项100分,满分500分。
达标要求:单项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评分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普通文职、勤务岗位,巡特警PTU岗位):满分100分,闭卷。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普通文职、勤务岗位,巡特警PTU岗位):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A: 普通文职、普通勤务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
B:巡特警PTU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总分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