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安宁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云南卫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安宁市公安局委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全省招聘安宁市公安局勤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具体岗位根据安宁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实际需求进行规范分配。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本次安宁市公安局招录三类勤务辅警
1、交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人数29名(女:4名、男:25名)
主要工作内容:协助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开展工作;
岗位要求: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凭,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文凭;
2、派出所岗勤务辅警岗:人数5名(女:1名、男:4名)
主要工作内容:协助民警办理案件、整理案件卷宗、巡逻防控等;
岗位要求: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凭,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文凭;
3、指挥中心勤务辅警岗:人数1名(限男性)
岗位要求: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软件,沟通表达能力强,党员及有政府综合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凭,专业不限,持有C1驾驶执照;
4、治安大队勤务辅警岗:人数1名(男女不限)
岗位要求: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软件,有党建工作经历,公文写作能力较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凭,专业不限;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70cm(含)以上,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含4.9)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1、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从事辅警工作正常离职后不满90天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4、昆明市各级公安机关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
1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6、有纹身的人员;
1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3、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限昆明市户籍,自带证明材料);
4、对公安工作有实用技能的优先录用和适当放宽条件;
5、安宁市本地户籍优先;
6、持有驾驶证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