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缓解警力紧张压力,重庆渝教科贸集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委托,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辅警。本次招聘的辅警由重庆渝教科贸集团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为重庆籍或持有重庆市居住证。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03月30日至2004年03月29日期间出生),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