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4)近期蓝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1寸4张;
(5)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的,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PDF电子版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注册、银行卡验证申请,生成个人信用报告或携带身份证前往行政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网点自助征信报告打印机自助打印)。
(8)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人员到场采取“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不带星+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健康码”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5.资格条件审查: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信息表》、签署《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项目依次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考试的形式,考试题型和占比为:判断题30%、单选题50%、多项选择题20%,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人民警察法、交管基础法律法规、交管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警务实战技能和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卷面总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
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注意事项: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前支队将根据符合面试条件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莆田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足比例的,符合面试条件报考者人数即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报名考生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莆田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体能测试
应聘辅警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13秒1;31岁(含)以上≤13秒4)、纵跳摸高(合格标准为≥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4分25秒,31岁(含)以上≤4分35秒,单次确定成绩),女子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14秒1;31岁(含)以上≤14秒4)、纵跳摸高(合格标准为≥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4分20秒,31岁(含)以上≤4分30秒,单次确定成绩)。
体能测试结束后,报名考生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莆田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下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发现有本方案中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考察政审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莆田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新聘辅警工资待遇按七级辅警待遇执行,待工作半年考核合格后再评定相应层级。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测)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以下情况的考生,须于考(测)试前向考点考官提供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1.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
2.属于既往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