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以下简称“轨道分局”)为市公安局下属直属机构,专门负责市域轨道领域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履行城市公安分局执法职责权限。为加强轨道分局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治安管控能力,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4人(计算机管理员2 人、巡逻防控6人、执法办案1人、站区勤务65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金华市户口(以2022年6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 文职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勤务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6.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军警等专门技能的人员、有曾在轨道公安从事辅警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日17时—6月15日8时。报名网址:http://jzzjf.gaj.jinhua.gov.cn/jhga/index(建议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登录)。
报考人员上网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新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15日8时—6月16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
(三)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6月16日17时—6月17日17时。
通过初审的人员以及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6月17日17时前改报其他职位。再次报名人员于6月17日17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基本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改报。
(四)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考市本级地点: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东公路88号金义东轨道大厦轨道公安分局一楼大厅。
报考义乌地区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四海大道1666号公路港22幢交通派出所;
报考东阳地区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03号3楼轨道交通派出所。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五)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公共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心理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