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当日,须携带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4:l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仍达不到3:l的,应当组织现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提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结果并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在规定期限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于面试通知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