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单位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单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新城河路290号)。
(二)工作内容协助开展街面巡逻、留置看护、应急处突等工作。全年实行轮班值班勤务制度,轮班期间有24小时值班(均包括法定节假日)。遇有重要特殊任务时,需连续多日封闭值班备勤。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具体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9:00-18: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新城河路290号)。
3.报名材料:
(1)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拍摄的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退伍证、复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咨询电话:87032982、13905272999,联系人:张警官、黄警官。
5.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情况将现场予以告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6.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俯卧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三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见附件4。体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各小项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总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