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州政府2021年第121次常务会议纪要》《碌曲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以及州公安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公发〔2019〕17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名额、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9名,女1名)。
(二)招考范围
为了缓解我县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本次招聘面向碌曲生源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碌曲户籍的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复退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3.具有碌曲县户籍(2022年5月31日前迁入),生源地为碌曲因升学将户籍迁入就读院校尚未迁回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限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2004年6月1日至1992年6月1日期间出生)。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红绿色盲。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组织安排。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4)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6)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名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
(8)自2022年6月1日后将户籍迁入我县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加分条件
1.碌曲籍复退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2.烈士、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3.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公益性岗位2年以上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