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看守所勤务辅警12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 6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①报考人员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2年宁波市公安机关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页面;②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③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④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⑤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