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总计33名)
1.特警勤务岗:17名
2.特警驾驶岗:1名
3.交警警务岗:3名
4.派出所勤务岗: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间出生),急需的专业技术、专业技能人员可以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岗位条件
1.特警勤务岗: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2.特警驾驶岗:限男性,持有A1驾照并具有相应驾驶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交警警务岗: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派出所勤务岗: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信息,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自行辞职不满一年的;
11.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蓥市公安局政治处201办公室(广华大道一段285号),联系电话:0826-4863426。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如实填写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