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5′25" | ≤5′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5′20" | ≤5′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计入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最高不超过1:3比例进入面试,如果招聘岗位有空缺,符合入围要求的比例外考生,愿意服从分配的也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入围人数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如果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而出现入围人选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对成绩相同者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
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聘用
经笔试、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玉环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培训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