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景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辅警45人。详见《景洪市公安局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需高中及以上学历。
5.截止报考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西双版纳州户籍。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严禁代报。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景洪市公安局主楼5楼(景洪市清泉路12号)。
2.提供材料如下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请自备口罩和健康二维码。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1.毕业证书、户籍审查;
2.身体条件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身高、体重、纹身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纵跳摸高、往返跑4×10、1000米,女子:纵跳摸高、800米、往返跑4×10。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