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系山东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驻地在济南市钢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招聘辅警19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2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山东省银山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此次招聘的辅警,主要协助民警从事文书助理、非涉密财务管理、计算机通信、执法执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四)山东省常住户口;
(五)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六)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勤务辅警两侧裸眼视力均不得低于4.6,文职辅警两侧矫正视力均不得低于5.0。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损害国家声誉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以及经我省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
8.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下载《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
(一)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22年7月28日18:00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整的《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ysgafjzp@126.com”邮箱,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登记表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所报职位”,如:“张三1234警务辅助职位A”。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8月2日9:00以后登录济南市钢城人才超市(http://www.gcrccs.com)公告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打印《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须与报名申请时提交的信息完全一致)、《应聘辅警诚信承诺书》(附件3),供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钢城人才超市(http://www.gcrccs.com)公告栏公布。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评的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4)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