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忻州鑫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忻府区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17名,女3名),以劳务派遣形式到忻府区公安局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严守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烟疤、大病史、慢性病,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忻府区公安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复转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资格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1日至199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2、户籍要求:2017年11月6日前的忻府区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学历要求:岗位5、6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2、3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4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4、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退役士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11月19日
2、报名地点:忻州市逯家庄建材市场(忻州鑫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联系人:侯先生 牛先生
3、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时报考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填写《2017年忻府区公安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报内容须真实、规范、准确、清楚。
2)一寸近期白底照片8张(报名表自行贴一张,其它7张背面用铅笔写清姓名)。
3)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户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4)退役士兵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准考证领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名额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拟招聘名额,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名考务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费。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