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机关治安巡逻和警务保障力量建设,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6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面向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招聘10名。岗位信息详见《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面向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不限学历和年龄。
(四)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六)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七)加分项
1.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2.对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按在公安机关工作工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在公安机关工作每满一年加0.5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早上9:00至8月3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点击“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8:00时。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2022年8月5日18:00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到达到1:3比例。
3.公安机关从事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工作在职临聘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及工作性质证明,资格复审不限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