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辅警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安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年龄18至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至2004年8月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丘市公安局(青云大街625号)门口西侧。
报名所需材料:
1. 《安丘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
5. 本人征信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
6. 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退出现役证、驾驶证、专业特长相关证明材料等)。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招聘单位可视情调整招聘职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