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5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报名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91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高1.7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2)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太阳城9号。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首页、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在职人员应聘的,除以上材料外,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疫情原因,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报名人员数量,请参加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