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主要从事特巡警、基层派出所勤务警务辅助岗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3.截至报名日原则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高1.68米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形体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能素质能保证日常辅助执行警务活动的需要。
(二)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招聘流程。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13日(8: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方式。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局机关办公楼三楼),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联系人:叶警官赵警官电话:0839-5209023。
(二)报名携带资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青川县公安局2022年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有专业特长或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8:30-下午18时持本人身份证到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试进行。
勤务岗位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体能测试不计分值,按《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标准,实行合格制。
(一)面试
1.根据报名参聘勤务警务岗位总人数,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所有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地点:青川县公安局。
3.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二)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三项。第一项(100米跑或10×4米往返跑),第二项1000米跑,第三项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为非竞争性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2.体能测试在具备条件的场地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标准测试。
五、报名、面试体能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报考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报考人员,报名、赴考时乘坐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根据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四)报考人员报名、面试、体测当天需提供3天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场报名、面试、体测。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测。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面试和体测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