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与通过统一采购招标的北京冠华英才国际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局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有纹身人员不能参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