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瑞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41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温州地区户籍(部队退伍、B证以上驾驶证持有者可不限户籍),体貌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9月至2004年9月出生),特殊岗位予以适当放宽。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质量指数(单位:kg/㎡)范围在17至28之间。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体育、武术、搏击等特长、体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予以适当放宽。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