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警务辅助人员承担留置对象专职看护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勤务辅警71名(其中女辅警2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日至2004年9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日至2004年9月3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精神类疾病,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衡阳市公安局留置支队511室(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弘湘公司院内弘湘写字楼五楼)。
报名咨询热线:0734-2673669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衡阳市公安局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衡阳警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能、体检、考察、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兵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蓝底证件照)等个人资料,并填写《衡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报名表、政审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报名岗位1:2的开考比例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参考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两项内容各占笔试成绩的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