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公安系统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用工形式为
劳务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清原满族自治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上;身高在1.65 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 ;
6. 年龄须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即2004年10月1日-198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乡下派出所岗位的退役军人和拥有报考派出所所在乡镇户籍人员(不含清原镇河北、河南派出所),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五年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1.巡特警岗位辅警待遇:应发工资为2080元/月(含“四.险”个人承担部分) ;
2.其他岗位辅警待遇:应发工资为1980元/月(含“四2险”个人承担部分)。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的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 qingyuan. 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3日一2022年10月15日,每日9: 00-16: 00。
(三)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进行身体初检,初检内容主要为身高、体重、视力。
(四)报名地点: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楼202室(县交警队道西)。
(五)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清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军队退役人员带退伍证)及复印件(A4纸),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 //www. chsi. com. cn/查询打印);户口簿原件(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复印件(A4纸);岗位所需技能、特长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到报名地点参加身体初检和报名资格审查。复印件均为一式三份。
四、考试及时间
考试采取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一)体能测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