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米易电视台、“平安米易”微信公众号、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米易县公安局内网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攀枝花市户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包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 驾驶员岗位1人。招聘条件: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6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取得A1驾驶证,大型客车驾龄三年以上(用人单位书面证明)。
2. 文职辅警岗位4人。招聘条件:年龄在18岁至28岁(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9月26日期间出生)之间,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擅长公文写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须服从岗位分配)
3. 勤务辅警岗位10人。招聘条件:男性,年龄在18岁至28岁(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9月26日期间出生)之间,身高170cm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优先聘用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依次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过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曾与米易县公安局解除过协警员劳动合同关系的;
8.曾参加过公安机关招聘协警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后,不服从组织安排自动放弃协警员资格的人员;
9.曾被公安机关聘用为协警员后在试用期内又辞职的。
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18室(草场乡宁水路1号)。
3.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
(2)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彩照4张;
(3)退伍士兵报考的还应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要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此表在报名处领取)各项内容。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驾驶员岗位缴纳技能测试考务费80元。
(二)开考比例
驾驶员岗位,招聘岗位数与技能测试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文职辅警岗位和勤务辅警岗位的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1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1.驾驶员岗位:驾驶技能测试。
2.文职辅警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合格或不合格),面试成绩占40%。
3.勤务辅警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合格或不合格),面试成绩占60%。
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