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2四川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第三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人)

2022四川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第三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人)

内江人事考试网 | 2022-10-1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限男性),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点击查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5.具有符合报考单位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4年10月8日以前、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

8.身心健康;

9.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

9.曾在内江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11.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处313室(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456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报考单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在报考单位通知时间内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