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2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4人)

2022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4人)

博山区人民政府 | 2022-10-25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辅警54名,具体职位及计划数详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1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2021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博山公安分局协勤岗位工作的人员报考的,年龄不做要求,文化程度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报考者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考试考察、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一楼大厅(博山区中心路128号)。报名人员需本人到现场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1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通过“学信网”查询并打印),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辅警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详见附件3),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